厦门市教育局处室业务公文
关于征求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政办批办单通知(编号:JS620190073),市领导在国务院《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上的批示,要求由教育局牵头,相关部门参与,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。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,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及改革创新的举措;相关本科高校和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。请于3月3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电子邮箱。
(联系人:苏志;联系电话:2135695;电子邮箱:xmedu2135695@163.com)
附件: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(国发〔2019〕4号)
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教处
2019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