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8〕66号)、《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闽人社文[2019]22号)和《厦门市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(2019-2021年)》(厦府办[2019]112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提升员工综合技能水平,加快企业高技能人才梯队建设,培养适应企业发展新需求的后备技能人才,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,我校积极参加厦门市人社局组织的2020年技能人才“企校合作学徒制”培养工作,此次共有160家企业、21498名企业员工、10家培训机构报名,厦门市人社局多次组织行业专家评审,最终选出5家培训机构、20家企业、28个班1200人;10个工种作为本年度“企校合作学徒制”项目及实施者,“企业新型学徒制”试点的探索,是我校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契机,也是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。
一、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文件



二、培训筹备
1.企校合作协议


2.企校合作申报书




3.企校合作学徒制管理制度




三、培训记录
1.开班新闻


2.企业学徒花名册




3.培训签到表




4.培训照片






授课过程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详细的考勤、培训日志等过程性材料,将学员签到、培训日志、培训照片视频资料等相关情况在项目培训后及时提交和反馈,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、过程有管理、质量可追溯。讲师重视教学实效,认真做好学员调查,掌握学员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,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,按培训计划圆满完成培训任务,学员必须按每门课程的教学要求,完成学习内容,保证出勤率,并上交作业及学习总结。定位明确,对接产业需求。校企联合制定培养人才方案、课程标准以及课程考核标准,由院校和企业共同决定如何培养学生。掌握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制定适应企业的专业课程和教学大纲计划,以此制定出能够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。制定工学结合及工学交替的模式,制定工学结合一体化的企业与学校课程体系。由校企合作制定教学大纲内容,根据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培养职业能力,制定针对企业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课程,培养过程中明确目的以及任务分工。校企充分互动,培养高素养人才。